亚联(天津)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柒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亚联(天津)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陕0113执9581号 西安柒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亚联(天津)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亚联(天津)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安柒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亚联(天津)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亚联(天津)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陕0113民初1773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现本院已将案款1906107.98元及执行费21461.08元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13执9581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11月5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