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305民初1382号 原告:***,男,1961年6月21日生,汉族,居民,现住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淄博临淄中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258号3栋。 被告:***,男,1989年11月12日生,汉族,居民,现住山东省广饶县。 被告: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474-18号。 原告***诉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因原告、被告已庭外协商完毕且过付完毕,原告***于2020年4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代理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