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天津港天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6执恢1917号
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天津港天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天津港天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津0116民初2884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