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凯浩昀置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鲁0285执1846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住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301号阳光大厦10层。
被执行人:青岛凯浩昀置业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2855685517968,住所地莱西市青岛路黄海路西路南。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与青岛凯浩昀置业有限公司一案中,青岛市仲裁委员会2019年9月25日作出的青仲裁字(2019)第393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鲁0285执1846号执行案件中对被执行人青岛凯浩昀置业有限公司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