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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松山湖御府1号住宅楼,2号住宅楼,3号住宅楼,4号住宅楼,5号住宅楼,6号住宅楼,7号商业、住宅楼,8号商业、住宅楼,9号商业、住宅楼等工程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资料弄虚作假的,被黄色警示,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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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

    刘强
  • 时间: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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