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陕0116执104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李坤迎,男。
被执行人北京通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坤迎与被执行人北京通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市劳人仲案字[2021]第535号裁决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限期内支付申请执行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6784元、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0日期间工资差额281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本案执行费50元。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李坤迎于2022年5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裁定如下:
终结(2022)陕0116执1046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姚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