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岳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岳阳兴岳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伍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湘0602执恢635号 申请执行人岳阳兴岳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岳阳市云溪区岳化胜利沟社区第二小区内。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伍某某,男,汉族,住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大道。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岳阳兴岳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伍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岳阳兴岳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撤回本案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湘0602执恢635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 书记员张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