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磐石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王某某、北京XX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鄂0112执650号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 被执行人北京XX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北京XX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北京XX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北京XX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