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4)辽0921执保26号 申请保全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保全人和利兴(辽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人***。 本院保全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与和利兴(辽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保全,已保全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