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鲁0202执346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华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本院在执行青岛华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债权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依据(2013)南商初字第30375号民事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经统查,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3)南商初字第3037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