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某某装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江苏标榜装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管辖案件裁定书
(2020)最高法知民辖终9号
上诉人***装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江苏标榜装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鄂01民初6537号之一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认为,***装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申请撤回上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审理过程中,***装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
准许***装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裁定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徐燕如 审判员  刘晓梅 审判员  马 军
法官助理毛涵 书记员刘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