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7)粤0304执8088号
深圳机械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惠州市惠阳汽车客运总站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深圳机械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惠州市惠阳汽车客运总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2015)深中法房再字第13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7)粤0304执8088号案件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