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卓越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漯河市银桥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卓越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15)源法执字第26号 漯河市银桥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河南省卓越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9日作出的(2014)漯民三终字第22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1月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5年1月6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河南省卓越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支付本金60000元。 二、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 三、负担案件受理费2580元;申请执行费840元。 开户行:中行双龙支行, 户名:源汇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账号:2546********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