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辽0102民初226号
原告:陈黎,男,1961年2月27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和平区。
被告: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原告陈黎与被告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原告未在法院通知的期限内预交诉讼费,也未提出缓、减、免交诉讼费申请。故依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审判员  刘凤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姜立娟
书记员关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