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石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某某与山东中石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陕0112执487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9年3月6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山东中石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陕0112民初269号民事调解,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山东中石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分支机构银行存款20634元;或扣留、提取同等价值之收入;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之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