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佳创铁路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天津佳创铁路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仲裁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北执字第1972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天津佳创铁路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天津佳创铁路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仲裁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天津市河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津北劳人仲案字(2014)第252号仲裁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时,申请执行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