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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银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某建科;某某建科设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4)粤0306执169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银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广东省深 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龙腾社区爱群路同富康工业区四层-五层,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29599945。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建科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 仁山街道办事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产业园主楼B栋10楼B1006,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900MA6GWTFG2X。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银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建科 设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作出的(2023)粤0306民初28516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 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 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建科设计有限公司名下 银行存款759900元扣划至本院账户,其中用于支付执行款750000元, 用于支付案件执行费9900元。现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全部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 本院认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3)粤0306民初 28516号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 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申请执行费已由被执行人交纳,本案 依法予以执行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 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裁定如下: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3)粤0306民初28516号调 解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瑗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