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钱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名县广电网络传输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103民初4010号 原告:金钱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路**永恒商厦**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69253173H。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大名县广电网络传输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大名镇广晋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25765166491W。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北鼎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原告金钱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大名县广电网络传输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日立案。原告金钱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金钱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金钱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452元,减半收取计2226元,由原告金钱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