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9)宁0104执8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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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宁夏乾坤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银川市兴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银兴劳人仲裁字876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9月18日立案执行。
本院立案受理后,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本案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宁夏乾坤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银川市兴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银兴劳人仲裁字876号仲裁裁决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通此知。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