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耐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縊某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某某*皇新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1728执保252号
申请人:上***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丰贤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1645460D.
被申请人:*****皇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28349216373K.
关于上***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与*****皇新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山东省**县人民法院2022年6月20日作出的(2021)鲁1728民初2232号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7740816.8元.本院对申请人申请事项保全完毕。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山东省**县人民法院(2021)鲁1728执保25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曹金奎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张雪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