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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被责令改正;罚款陆仟壹佰肆拾伍元(上海市黄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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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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