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龙门县燕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324执850号 龙门县燕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龙门县燕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市花都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广州市花都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13民终256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已缴清执行费5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