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02执1363号
常州市材供混凝土有限公司、中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苏0402民初25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4月2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常州市材供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2345635.47元及执行费25856元。至此,常州市材供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苏0402民初25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