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德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某某、青岛恒润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281执4297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4年12月16日生,住新疆奎屯市。 被执行人青岛恒润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胶州市××镇××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325986891Q。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青岛德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胶州市胶州××路××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706496503Y。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上列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胶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281民初11781号民事判决书已立案执行,执行案号(2022)鲁0281执4297号。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传票及执行通知,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法律义务且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鲁0281执4297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