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281执2642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德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胶州市胶州东路1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706496503Y。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7年7月6日生,户籍地山东省胶州市黄岛区。
申请执行人青岛德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2)鲁0281民初1203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3年4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7921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申请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鲁0281执2642号执行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胶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