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融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长丰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河南融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豫0308民初3007号之一
原告:洛阳长丰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孟津县朝阳镇朝阳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26973266243。
法定代表人:姚杰。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艳莉,女,汉族,1970年8月18日出生,住河南省孟津县,系公司员工。
被告:河南融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孟津县桂花大道4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2171431761P。
法定代表人:陈海旺。
被告:李套卫,男,汉族,1970年8月10日出生,住孟津区。
原告洛阳长丰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套卫、河南融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12日立案。原告洛阳长丰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现原告洛阳长丰幕墙装饰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洛阳长丰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456元,由洛阳长丰幕墙装饰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竟芬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张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