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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普罗达克精密刀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6)浙0211执2203号 常州市普罗达克精密刀具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常州市普罗达克精密刀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市镇海博研工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6)浙0211民初01044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常州市普罗达克精密刀具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09月0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宁波市镇海博研工具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6)浙0211执2203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