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合壹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辽阳市特种变压器厂、吉林省合壹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辽1004执463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辽阳市特种变压器厂。
被执行人:吉林省合壹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辽阳市特种变压器厂与被执行人吉林省合壹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执行人吉林省合壹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价值3万元的财产。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书记员: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