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天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天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七局建设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105执950号
吉林天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吉林天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七局建设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2018)吉0105民初134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