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菲奥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菲奥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情况通知书 (2025)川1024执保206号 威远县人民法院民二庭: 关于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你庭作出的(2025)川1024民初27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移送我局执行。我局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并以797236.18元限额范围冻结了被申请人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实际控制金额797236.18元。至此保全完毕。 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