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9)粤0308行审2471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住所地深圳市福
田区香蜜湖街道竹子***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
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06939513773。
负责人于**,该单位主任。
委托代理人***,该单位工作人员。
被执行人深圳市宝供供电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
市宝安区新安街道28区创业二路12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4403001924772598。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于2019年4月10日
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于2018年6月29日作出的深交罚决
第Z00963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受理后,依法组
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认定被执行人存在建设
单位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占用、挖掘道路或者开设路口的违
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申请执行人作出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合法,该决定书已经发生法
律效力。被执行人经催告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执
行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准予
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第一百六十
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作出
的深交罚决第Z00963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审判长 董 学 军
审判员 张 婷
审判员 李 欣 怡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书记员 ***(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