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112执4949号
本院在执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未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作出的(2020)鲁0112民初145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后,本案执行到位1398950.16元,含执行费16096元,发还申请执行人1382854.16元,单据已开,至2020年10月20日为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2020)鲁0112执4949号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