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航东风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重庆长航东风船舶工业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05民初2901号 原告:***,男,1973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铜梁区。 被告:重庆长航东风船舶工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唐家沱东风一村一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2028045923。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男,1977年5月2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 原告***与被告重庆长航东风船舶工业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21日立案受理。本院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