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湘0624执1620号
申请执行人:江西民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
法定代表人:代金华,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湖南省***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湘阴县。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62年9月27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西民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省***商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江西民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湖南省***商贸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本案应予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湘0624执1620号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李新春
审判员 陆梦蛟
审判员 喻建伟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书记员 王 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