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昆仑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油昆仑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不得当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9)黑0603执104号之一
本院在执行中油昆仑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与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仍不履行。在本案执行过程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曲宪志
书记员  丁 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