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1622执279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蒙城县兴农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安徽***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男,1964年6月08日出生,汉族,住蒙城县。
被执行人**,女,1979年9月16日出生,汉族,住蒙城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蒙城县兴农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肥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安徽***肥业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现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蒙城县人民法院皖1622执279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