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五环房屋装潢工程公司

青岛五环房屋装潢工程公司、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214执2224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五环房屋装潢工程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莱州路7号;组织机构代码16359620-8。
法定代表人:刘方佩,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男,1984年7月21日生,汉族,住青岛市城阳区。
申请执行人青岛五环房屋装潢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20)鲁0214民初1558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缴纳案款140000元自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20)鲁0214民初1558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尹晓君
审判员  宁广志
审判员  张孝振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  刘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