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元辰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

保定元辰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16执5322号 保定元辰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安科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保定元辰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安科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27019.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27019.50元,执行费11670.00元。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保定元辰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津0319民初1565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