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苏0303执973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住所地徐州市云龙区。
负责人:**,该公司总经理。
法定代理人:**,江苏润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1962年1月5日出生,汉族,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被执行人:**,女,1963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被执行人:**,男,2006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被执行人:**,女,2012年1月7日出生,汉族,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被执行人:**,女,2017年12月6日出生,汉族,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理人:**,男,1962年1月5日出生,汉族,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系被执行人**等法定监护人。
法定代理人:**,女,1963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系被执行人**等法定监护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被执行人**、**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21)苏0303民初599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查明,***已于2021年4月12日死亡且名下无可供继承的遗产。被执行人**、**等也表示自愿放弃遗产继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司 磊
审判员 ***
审判员 刘 静
二〇二二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 金 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