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万宝源公路机械化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某某、万源市万宝源公路机械化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万源市太平镇牛卯坪村委会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纠纷案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川1781民初989号 原告:***,男,住四川省万源市。 被告:***,男性,40岁,汉族,四川省万源市。 被告:万源市万宝源公路机械化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万源市太平镇牛卯坪村委会, 负责人:***,主任。 原告***与被告***、万源市万宝源公路机械化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万源市太平镇牛卯坪村委会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判长***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 书记员王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