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通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因在溧阳市社渚镇苏皖合作先导区内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现场部分裸土没有覆盖、路面未硬化处理、现场车辆冲洗池及雾炮机未正常投入使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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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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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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