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沙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121执8809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3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湘乡市翻江镇茶杯村第三村民组,居民身份证43038119********。
被执行人:湖南恒胜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819号万坤图商业广场1-2206房,居民身份证91430103********。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湖南恒胜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07日立案执行,并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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