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然然食品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鲁0285执70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然然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莱西市河头店镇嘉盛路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35034484XE。 被执行人:青岛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莱西经济开发区梅山东路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164057441T。 关于申请执行人青岛然然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01月09日立案执行。 经审查查明,被执行人在立案之前已将案款付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执行人青岛然然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依据(2022)***再210号裁定书提出的执行申请。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