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瑞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欣雅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6民初796号 原告:北京欣雅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后***裕曦路9号院9号楼11层1106室。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北中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北中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瑞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国槐街2号1号楼-116。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兼被告北京瑞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男,1984年1月17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顺义区。 被告:***,男,1967年4月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房山区。 原告北京欣雅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瑞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本案案情疑难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但案件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可以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书记员  刘 进 书记员  杨 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