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瑞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欣雅特科贸有限公司与北京瑞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8民初13793号 原告:北京欣雅特科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164号17-27号院19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7792880E。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北中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北中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瑞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国槐街2号1号楼-11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4MA00D0YB4H。 法定代表人:**,其他情况不详。 被告:***,男,1967年4月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房山区,身份证号:XXX。 被告:**,男,1984年1月17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身份证号:XXX。 原告北京欣雅特科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瑞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7日立案。原告北京欣雅特科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北京欣雅特科贸有限公司现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欣雅特科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 判 长  赵 倞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马 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