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1034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与江苏百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206民初1034号
原告: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59947862,住所地南京市江宁区悠谷路8号华润燃气南京江宁研发中心(江宁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仲明锁,江苏文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百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762422998N,住所地无锡市惠山区悦水名园200-2、200-3。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原告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百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日立案。原告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向本院书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支配其诉权。原告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江苏百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亦未损害他人及社会利益,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