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德软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京德软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陆某某违约金待遇争议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7)苏0116执234号
本院在执行南京德软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陆某某违约金待遇争议一案中,你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民事判决书的义务,且未依法申报自己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3)、(4)、(5)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陆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