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至诚视界科技有限公司

沂源县融媒体中心、北京至诚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323执保2291号 申请执行人:沂源县融媒体中心,现住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323MB28739133。 被执行人:北京至诚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现住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8号开发区办公楼501室-56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0785345120。 法定代表人:李启成,经理。 关于申请执行人沂源县融媒体中心与被执行人北京至诚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323民初234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二百五十条、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或扣划被执行人北京至诚视界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0000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