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咸阳鑫瑞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乾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424执158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咸阳鑫瑞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与咸阳鑫瑞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46820及违约金,经本院立案受理,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方案,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本息及违约金共计6万了结此案,双方再无其他争议,被执行人已经将6万元汇至乾县人民法院案件款专户,本院已于2023年3月15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陕0424民初569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