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408执85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湖北盛创壮鑫建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盛创壮鑫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湘0408诉前调书1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肖 军
审 判 员 彭 仁
审 判 员 熊 艳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